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,2017年5月4日至5月9日,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》)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。

检查组紧扣本法赋予执法主体区农业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农业机械政策扶持、质量监管、推广使用、农机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应履行的职能,在听汇报、查农机痕迹管理资料的同时,深入到白水马场早洋芋机收现场、菱角汇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走访座谈。

通过检查,检查组认为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》颁布实施13年来,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业务主管部门围绕各自的职责职能履行了相关义务,使本法在沾益辖区得到了有效地贯彻落实,特别是近三年来区农业主管部门在农机宣传培训、农机政策补贴、推广农机服务支柱产业、特色经济、庄园经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
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、农机合作社运行不畅等问题,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:一是业务主管部门要畅通信息平台,强化与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,加大对农机违法操作人员、农机违法经营者的打击力度,确保农机质量安全、运行安全。二是积极搭建农机合作社服务“三农”工作的平台,切实帮助合作社解决机制不畅、服务面狭窄等问题,让这一载体更好地发挥作用,助推全区农业机械的全面推广使用。